关于性别认同和性取向

关于性别认同和性取向,现代的社会有许多讨论。我们若要代表主,如同发光之体照在黑暗的世界里(腓二15),就需要在这些题目上,根据圣经来认识神的心和神的法则。人很容易在这个题目上加上自己的偏见和倾向,按着自己的形像重新造神,而不是人按神的形像被造。我们若是同情过度,可能使神的公义和神的见证蒙受损失(诗八九14,参罗一32);若是批评过度,则可能将一些人排除在主美妙的救恩之外(太二三13)。一方面,神是公义的,这是绝对并毫不妥协的;另一面,神也是慈心怜恤的。要在这些事上持守主的见证,我们必须先看,按着神的创造和神对人的命定,圣经的标准为何。之后我们可以来看,在今天的黑暗与混乱里,我们应持何种态度和立场。

神创造里的男和女

圣经是前后一致的,从不认为一个人的性(sex)和性别(gender)之间有不同。神创造的人只有两种性别——男和女。圣经第一次提到人的时候就明说:〝神就按着自己的形像创造人,乃是按着神的形像创造他;创造他们有男有女〞(创一27)。创世记五章二节上也证实:〝神创造他们有男有女〞。在新约里,主耶稣也肯定这个事实:〝祂就回答说,难道你们没有念过,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太十九4,参可十6)。因此,旧约圣经和新约圣经都见证,神创造的人只有两种性别——男和女,没有第三性别,没有混合性别,没有性别光谱,也没有变性。两性之外的一切,包括一切形式的性别混肴,都是人堕落的产物,甚至在少数生物学的模糊案例上,也是如此(参太十九12)。

神所命定的婚姻和性

再者,圣经只承认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结合。圣经每次提及神命定的婚姻时,都是一男一女的结合(创二24,太十九4~5,可十6~7,林前七2)。圣经明说,同性苟合是〝可憎的〞(利十八22,二十13上)。保罗说到在神定罪下的人时,称这是〝逆性〞的行为(罗一26~27)。圣经也清楚表明,任何婚姻之外的性行为,无论是同性还是异性的,都是淫乱,都是违反神的公义,因此乃是罪,使行这事的人落在神公义的审判下(出二十14,希十三4,提前一8~10)。信徒受嘱咐要〝禁戒淫乱〞(帖前四3,参彼前二11)。任何形式的淫乱都是肉体的行为,与圣灵圣别的工作对立(加五19,帖前四3)。

我们该有何种态度

新约有两段特别重要的经文,说明我们该有何种态度。哥林多前书六章九至十一节说:

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不能承受神的国么?不要受迷惑,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同性恋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你们中间有人从前也是这样,但在主耶稣基督的名里,并在我们神的灵里,你们已经洗净了自己,已经圣别了,已经称义了。

这里有四个重点。第一,〝你们中间有人从前也是这样〞,这句指出福音临到那些在堕落里的人,包括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和同性恋的。这意思是我们传耶稣基督的福音时,不该区分对象。第二,这句里的〝从前也是这样〞,指明这虽是他们之前的光景,却不是现在的光景或实行。第三,这些经节给我们看见这个改变如何发生——〝但在主耶稣基督的名里,并在我们神的灵里,你们已经洗净了自己,已经圣别了,已经称义了〞。第四,九节说到继续行这些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在这节和以弗所书五章五节里,承受神的国是一件在信徒起初的救恩之外所加的事,是得胜者的赏赐,就是有分于主第二次来时所建立的千年国。

第二段是哥林多前书五章十一节:〝但如今我写给你们说,若有人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交往,甚至与他一同吃饭都不可〞。这段说到继续行这些事的信徒,会失去召会的交通。这章里有一个例子,一位弟兄生活在严重不道德的生活里,所以使徒保罗嘱咐:〝要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挪开〞(13节下)。

今天召会是神在地上的国(对照太十六18~19,林前四17,20,罗十四17),因此必须完全来到神在基督里的管治之下,这包括以神的命定,而非人的意见作行为的准则而受其管治。召会见证在神行政下的正确次序。召会以基督为头(弗一22,五23,西一18),并在神一切造物中,率先被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弗一10,参四15)。为这缘故,召会不能让那些持续背叛神命定的人留在交通之中,不然召会将会失去其功用和见证。正如有分于千年国是有条件的,有分于召会的交通也是有条件的。

重要的是,当我们说到失去召会的交通和国度的奖赏时,强调的是人,不是行为。换句话说,问题不在于一次的过失,而在于持续的行为,以致这个罪行成了这个人所是的特征。如同李弟兄对哥林多前书六章十一节所作的解释:

保罗不仅仅对付那种罪,他更对付活在那种罪里面的人。这里有一个重要的分别。举例来说,行淫乱和淫乱的人不同,淫乱的人是活在并留在淫乱里。一个淫乱的人不但行淫乱,像旧约的大卫所作的;他乃是活在那罪里的人,那罪成了他的生活。所以,这样的人就成了淫乱的人。(哥林多前书生命读经,英325页。)

有些人为了迁就自己对不道德之事的认同,试图避开圣经对神属性的完整启示,照着自己的喜好重塑神的形像,说祂仅是一位爱的神,满了慈心怜恤。这当然是神性情中的一面,但祂也是一位绝对圣别且公义的神(启四8,彼前一15~16,启十五3)。那些照着自己的喜好,按着堕落之人的样式,重新造神的人,事实上乃是拜偶像(罗一21~23)。根据罗马书二章四节,神的恩慈、宽容与恒忍,都是为了领罪人悔改(另见彼后三9,15)。用这些神圣属性来暗示神容许不道德的活动,乃是欺骗。反之,在那些认识神的爱的人身上,真实的悔改包括弃绝罗马书一章里所说的不道德行为(参林后十二21)。

还有一点需要强调,召会是发光的金灯台,在悖谬的世代中背负基督和祂救恩的见证(启一12,20,腓二15)。不管我们个人感觉如何,圣经里没有任何根据,说到召会该参加社会运动,提倡〝合乎圣经的行为标准〞。在这事上,召会应该跟随主耶稣和使徒保罗的榜样。在罗马帝国时期,性变态的事并不罕见,即便如此,主和使徒都没有发起或参与反对这些事的社会运动,免得模糊福音和主救恩的重要性。

我们的神是一位怜悯、怜恤的神。祂〝愿意万人得救,并且完全认识真理〞(提前二4)。因此耶稣宣告:〝一切信入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远的生命〞(约三16)。然而神也是一位有旨意的神(弗一9~10,三11),祂的救恩拯救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将我们迁入祂爱子的国里(西一13)。当我们还在堕落罪人的可怜光景里背叛神的权柄时,祂的怜悯借着福音临到了我们。现今祂正在不能毁坏的生命里并借这生命拯救我们到底(罗五10,来七25),使我们全然圣别,作祂〝圣别、没有瑕疵〞的新妇(帖前五23,弗五27,参弗一4)。我们不该降低这个崇高且荣耀的呼召,以迎合这世代的样子(弗四1,罗十二2,多二12)。愿主看见我们忠信持守祂的话(启三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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