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击一的立场(三)—— 耶路撒冷召会是〝地区〞的召会吗?

有些人辩称耶路撒冷召会是一个地区的召会,意即一个召会拥有一个地区的管辖权,远远大过一个城市的界限。这种主张从何而来?是否合乎圣经?若是不符合圣经,为何要提倡这种主张?

耶路撒冷召会:一个地区的召会?

这个奇特的解经以使徒行传九章三十一节为根据,那里说到〝全犹太、加利利、撒玛利亚遍处的召会〞。持此观点的人认为,这里的〝召会〞指的是司提反殉道后(徒八1),因受逼迫而从耶路撒冷分散到各地的圣徒。他们声称这些散居的圣徒虽然已不住在耶路撒冷,仍被认为是耶路撒冷召会。但是,行传九章三十一节里的〝召会〞真的是一个地区的召会,行使超出地方界限(此处为耶路撒冷城)的行政管辖权吗?

在〝圣经恢复本〞里行传九章三十一节的注1里,对〝召会〞一词的有以下的解释:

因为这时召会只开展到犹太、加利利和撒玛利亚省,而且前面〝全〞字包括一切有召会存在的地方,所以这里用单数的召会,含宇宙召会之意;不过在这三个省分的各城里,必定有许多召会,就着地方的意义说,可称为众召会。

关于这节经文,李常受说:

犹太人认为加利利是受藐视的地区,撒玛利亚是满了搀杂的地区。然而,九章三十一节说到全犹太、加利利、撒玛利亚遍处的召会。这指明不管在耶路撒冷的犹太人如何藐视加利利,弃绝撒玛利亚,在那些地区兴起的召会都视为一个召会。就地方的一面说,这些召会是众召会;但就宇宙的一面说,这些召会乃是一个召会。这里我们看见,召会在宇宙一面是一的基本启示。(新约总论〔七〕召会,英2126~2127页。)

因此,这句〝全犹太、加利利、撒玛利亚遍处的召会〞指的是宇宙的召会,在存在上是一,却彰显在地上的许多城里。此外,新约说到在一个地区或在罗马帝国一省里的众召会,如〝亚西亚的众召会〞(林前十六19)、〝加拉太的众召会〞(加一2,林前十六1)和〝马其顿众召会〞(林后八1),但是对一个地方召会的称呼,从未以超出城市的界限。地区召会的观念并非出于圣经,也违反了圣经中的先例,借着提倡将权力集中于一个召会,使其凌驾于其他召会,带进阶级的制度。

一个高于地方的行政权柄?

伴随这个教训而来的,是一个奇怪、牵强的说法,根据外邦众召会将赒济送到耶路撒冷长老们这事(徒十一28~30),辩称耶路撒冷长老的行政权柄超出耶路撒冷城的范围。然而这样的解释越过了圣经明文的教训,落入了纯粹的臆测。根据圣经明确的榜样,使徒〝在各召会中…选立了长老〞(徒十四23),各召会有自己的长老职分和地方行政。不仅如此,使徒〝在各城设立长老〞(多一5),这不仅指明〝各召会〞等同于〝各城〞(参启一11),也指明一个地方召会里长老的行政权柄,仅限于召会所在的那城。

根据行传十一章二十八至三十节,安提阿的门徒们将财物供给送到〝〔耶路撒冷召会〕众长老那里〞,好供给〝住在犹太的弟兄们〞,以应付可能发生的〝大饥荒〞。这里所描述的安排不能证明耶路撒冷长老的行政权柄超出耶路撒冷城的范围,而是表明〝早期召会的财务是在长老的管理之下〞(圣经恢复本,徒十一30注1)。声称行传十一章二十九至三十节证实了耶路撒冷召会是一个地区的召会,对犹太全地甚至更远地区行使行政权柄,乃是一个建立在假设和猜想上的不合理逻辑。

行传十一章二十九至三十节里的圣经范例,也是今日众地方召会的实行。众召会经常将财物援助送至全地不同地区的圣徒,以协助自然灾害后的重建工作。有时,这些援助会先集中送至一处召会的长老们那里,以便分发给一个较大区域里的众圣徒和众召会。举例而言,一九八八年,在一次毁灭性地震后,多处地方召会将财物送到台北召会的长老们那里,以协助台湾全岛圣徒的重建工作。这个实际的安排—将财物送给在台北的长老们,再发至台岛众圣徒和众召会那里—及时应付了当时急切的需要。在台北的长老们并没有取代其他召会的长老,也没有将他们的行政权柄扩展到台北以外的地区。相反的,在众召会中间,有一个甜美、蒙福的配搭。

经由全台长老同工们的许多交通,应付了众召会和众圣徒的需要。海外的众召会绝不可能作此分配来应付这些需要。台北召会如同一个渠道,使众圣徒和众召会的圣别供物,得以实际、迅速地送至各个目的地。借此众召会享受在处理圣徒财物奉献上的交通,而不是由一个〝地区的召会〞来控制,如提倡这种不实解释的人所坚称的(林后八4,腓四14~15 )。台湾众召会并不是在台北召会的管辖之下,同样的,也没有任何证据显示犹太全地、加利利或撒玛利亚遍处的召会,是在耶路撒冷长老的管辖之下。

结语

在地方的立场,也就是一的立场上,正确的实行召会生活,乃是一个合乎圣经的根基;在这根基上,主借着倪柝声兴起了祂当前的恢复。李常受忠信的继续倪柝声的教导和工作,今天我们可以在全球数千处地方召会里看见两人劳苦的果效。

地区召会这个人为的教训,不仅破坏一的立场,也没有任何圣经根据。它制造出一个阶级制度,在这制度里,中央召会可以对较小的召会施行控制。它发明出一个地区性的行政体系,取代了圣经里众地方召会在交通里合一的榜样。提出这种教训的人弃绝了地方召会独一的地方立场,随意行自己眼中看为正的事(士十七6,二一25)。这样选择性的引用经文,以支持对一段圣经记载的错谬看法,指明他们并不顾到这一位真神的见证,也不认同祂的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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