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遮盖,不是掩饰

有人扭曲李常受论到挪亚和他三个儿子的教导,他们谎称李常受许可人掩饰粗鄙的罪行,尤其如果犯罪的人居权柄地位。任何人以李常受论到挪亚和他儿子们的教导,作为掩饰粗鄙罪行的借口,都是在滥用李常受的职事。

在创世记九章,洪水结束后,挪亚作为存留人类的父,受托代表神行政的权柄。挪亚栽了一个葡萄园,用园中出产的葡萄制成了酒。他在经历成功之后变得放松,喝得太多,〝在帐棚里赤着身子〞(21节)。在〝创世记生命读经〞里,李弟兄根据路加福音十五章二十二节和诗篇四十五章十三节,说到以基督为我们的遮盖。他解释:〝属灵的赤身露体就是失去了你在神面前的遮盖,就是失去了基督作你的遮盖”,他还说:“我若没有基督的遮盖而作什么事,那就是我放松、轻率、醉酒并赤身〞(英441,442页。)他举了几个失去遮盖的例子,其中包括因成功而过度兴奋,甚至以放松、轻率的方式谈论属灵的事物。因此,李弟兄在说到创世记九章的失去遮盖时,指的是在基督以外行事,并不是粗鄙的罪。

二十二和二十三节说:〝迦南的父亲含看见他父亲赤身,就到外边告诉他的两个弟兄。于是闪和雅弗拿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着进去,遮盖他们父亲的赤身;他们背着脸,就没有看见父亲的赤身〞。挪亚知道所发生的事后,就咒诅含的后裔,并祝福了闪和雅弗的后裔(24~27节)。如李弟兄所解释的,含受咒诅是因为他在暴露挪亚失败的事上,触犯了神的行政(英444~447页)。堕落的人有一个特征,就是沉迷于控告别人的失败和缺点,尤其是控告有权柄的人。一个习惯指责别人行为的人,尤其指责那些受主所托在召会中负责的人,不能指望有神的祝福。

遮盖别人的过错是圣经明言的教训。箴言十章十二节说:〝恨能挑启争端;爱能遮掩一切过错〞。在林前十三章七节里,保罗说爱是:〝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参彼前四8,雅五20)。鲁莽、公开的揭露别人真实或假设的过失,不仅会伤害那些原本可以挽回的人(加六1),也可能拆散他们的家庭,并污染那些听见的人。那些迫不及待要揭人短处的人,恐怕践踏了神赦免和遮罪人的工作(诗三二1,罗四7)。他们一定忘了主在约翰福音八章七节里,对那些自义的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也忘了祂在马太福音七章三至五节里所说的话。

这并不表示圣徒若是发现负责弟兄有严重的过失,应该不闻不问。就如圣经常有平衡的话,李弟兄的职事也是。举例而言,保罗告诉他年轻的同工,同时也是使徒的提摩太(帖前一1,二6):〝对长老的控告,除非凭着两三个见证人,你不要接受〞(提前五19) 。长老虽是一地召会里神权柄的代表,但当长老有严重过失时,圣徒是可以告诉使徒的。李弟兄在他的职事里至少提到这处经节三十一次。在〝提摩太前书生命读经〞里,李弟兄说:〝长老若将别人引入歧途,或者他们在某方面错了,对他们的控告就能由圣徒呈给使徒〞(英85页。)〝照着这里的原文,对长老的控告不该仅仅是口头的,而该是书面的〞(英85页。参倪柝声〝聚会的生活〞,英30页)。

这个上告使徒的原则也描绘在哥林多前书里。保罗在林前一章十一节说:〝因为,我的弟兄们,革来氏家里的人曾对我题到你们的事,说你们中间有争竞〞。哥林多的问题与提摩太前书里的长老犯罪不同,而是长老的失职,容许召会里一直有各种失序的行为。革来氏(一位姊妹)家的忠信圣徒和其他人将当地情形告诉了使徒保罗,结果带进了哥林多召会的恢复。

那么挪亚的故事和提前五章十九节保罗的嘱咐间看似明显的矛盾,又该如何解释?二者都与神行政所设权柄的失败有关。挪亚的失败没有损及神的行政,或使挪亚失去作代表权柄治理洪水后之人类的地位。在得知儿子们对自己失败的反应后,挪亚仍代表神说行政的话对付他的儿子们(创九25~27)。在这件事上,含应该顾到神的行政,遮盖他父亲的赤身,而不是轻率的告诉他的弟兄们。为了保守自己在享受神祝福的地位上,我们不该重复含的失败,而该正确地顾到神的行政。

照着提前五章十九节,上告使徒的长老过失,是指破坏神行政或伤害地方召会或圣徒的严重过失,因为使徒在圣徒中间设立长老为监督(徒十四23,多一5)。所以这种告知其实也是顾到神在召会中的行政。因着控告长老是件极其严肃的事,为了准确性,这些控告不该仅仅是口头的,而该以书面方式将可查验的事实一一列出。此外,除非凭着两三个见证人,不可接受。

一个人控告或暴露别人的失败,其动机是很重要的。在暴露父亲赤身的事上,含有一个得意的感觉。马太福音十八章十五节告诉我们,在对付过犯的事上,我们应该只有一个动机,就是要将犯罪的人挽回到正常的光景里(参加六1)。倪柝声解释:

你去告诉他本人,目的不是要得着赔偿。你去告诉他,只有一个目的:他如果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所以,问题不是在你的损失多大,问题是在这一个弟兄这样得罪你,如果这件事不弄清楚,他在神面前就不能过去,交通出了问题,祷告有了拦阻,所以你要去劝他。不是你感觉受伤的问题,乃是你的责任问题。(初信造就〔中册〕,英355頁。)

我们渴望〝得着弟兄〞的动机乃是爱。同样的,这种爱的关心也可能包括保护受害者及潜在的受害者,寻求帮助来解决该罪行所造成的后果。

解决事情的方式也是一个关键。含公开宣传挪亚的失败,丝毫没有顾及他的父亲或其他的家庭成员。这样肆无忌惮地宣传他人过犯,毫无圣经根据。遇到无法以一对一方式解决的难处时(太十八15),正确的处理方式是将这些事私下告诉可以协助牧养的人(16节),如需行政上的对付,则告诉神所设立的权柄。若是当地的事,就该告诉代表召会的长老(17节)。如倪弟兄所解释的:〝这里说的告诉教会,不是你当着全教会聚集在一起的时候,把这一件事题出来,乃是去告诉在教会里负责的长老〞(初信造就〔中册〕,英359页)。若是事件涉及长老,或是长老未能合适处理该情形,就可转告给使徒。

在新约里,只有作神行政代表的使徒,为了保护神的群羊,才会公开提及一些人名(提前一19~20,五20,提后二17~18,四14~15,约叁9~10)。除了神行政的代表—使徒和长老—所采取的行动外,新约里没有任何圣徒公开揭露别人失败的事例。在〝长老训练(四)关乎主恢复的实行其他几件要紧的事〞的第六章和第七章里,李弟兄对于把人从召会的交通中除去的严重性,以及带领者需要谨慎行事,有绝佳的交通。

许多错谬出于人错用圣经,以失衡的方式来解释并应用圣经。例如在罗马书五章二十节,保罗说:〝律法插进来,是叫过犯增多,只是罪在那里增多,恩典就更洋溢了〞。有些人将这类的话扭曲成保罗是在鼓励人犯罪,好使恩典洋溢。所以保罗在罗马书三章八节里写到:〝为什么不说,让我们作恶以成善?这是我们所受的毁谤,也是有些人硬说我们有这话。这等人受审判,是该当的〞。虽然有人扭曲滥用保罗的话,他所说福音真理的话却并不会因此失去效力。同样的,若有人将李弟兄关于挪亚的教导扭曲成他赞同遮饰粗鄙之罪,他实际讲说的真理也并不会因此失效。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