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徒和同工的问答

谁有权柄设立和废除长老?依照新约圣经,在与圣灵的合作下,使徒有权在众召​​会里设立长老(徒十四23,多一5,徒二十28),并在必要时废除长老。如果有长老成了难处,可将对他的控告呈给使徒,若是可能,要呈给设立他的使徒(提前五19-20)。地方召会不能自行赶逐长老,而是在必要时,由使徒承担废除长老的责任。

所有的同工、使徒都有权柄设立或废除长老吗?不。李弟兄公开尽职的最后一年,特别说到这点。他说:〝作了同工就企图设立长老,那是不合宜,也是不正确的。设立长老需要在生命上成熟,在真理上有充分的装备〞(如何作同工与长老,并如何履行同工与长老的义务,英63-64页)。年轻的同工应当跟随保罗和他的同工们在新约里的榜样。保罗嘱咐提多:〝我从前留你在革哩底,是要你将我所未办完的事办理妥当,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设立长老〞(多一5)。提多设立长老,是因为领头的使徒保罗嘱咐他这么做。提多并不是以他是保罗的同工的身份,径自设立长老。同样的,提摩太也不是自行受理对长老的控告,而是照着保罗的指示(提前五19-20)。李弟兄解释:〝照新约的记载,提摩太和提多是一直在保罗的带领和支配之下,他们没有自己另作一分工作,乃是和保罗同作一分工作〞(当前的角声与当前的需要,英27页)。在说到保罗与提多、亚提马、推基古、亚波罗同工时,倪弟兄也说了类似的话:〝神的工人中间,并不是因为我直接依靠神,就可以向其他人独立〞(工作的再思,英149页,中译)。那些在主全地工作中领头的成熟同工们,也就是在使徒们以外独立行事的人,不能代表主恢复里的一个工作,他们若设立或废除长老,就是行不法之事。

使徒的资格为何?要成为使徒,必须具备一些基本的资格。首先,他必须接受关乎基督与召会之神新约经纶的启示(太十六16-18,加一11-12)。其次,他必须能将基督追测不尽的丰富当作福音供应给人,并将罪人许配给基督,使祂得满足(一16上,弗三8,林后十一2)。第三,他必须能兴起地方召会,并在圣徒中间兴起人来,设立他们为长老,以带领、牧养、教导并监督召会(徒十四23,多一5)。当然,使徒自己必须知道如何带领、牧养、教导并监督,才能教导别人做相同的事。第四,使徒必须能断定教义,解说真理,并成全圣徒以建造基督的身体(提前二7,多一1,提后二15,弗四11-12,参当前的角声与当前的需要,英10-13页)。此外,所有的使徒都在生命里成熟,学会在一个工作里与神并与彼此同心合意,一同劳苦,以完成神新约的经纶。

所有的工人都是同工吗?不。〝同工〞一词是个叙述,不是个头衔,说明在神新约职事独一的工作里跨地方的服事,与主和与其他服事同工在交通里并在一里劳苦的人(林后六1,林前三9)。李弟兄曾于一九四八年说到,工人分为四种:

头一种是应付神今日时代职事需要的同工;这班人是同心合意,经神对付过的少数人。第二种是后进的同工,他们愿意顺服年长同工的引导、支配,并愿意谦卑跟随学习。第三种是不肯服从前面先进的同工,又不属于公会,却又喜欢与我们交通的人。第四种是在公会中的传道人、自由布道家等。我们今天需要的,乃是头一种与第二种的同工。(李常受,倪柝声恢复职事过程中信息记录,英147页。)

严格说来,只有李弟兄叙述的前两种工人,可以被称为同工,因为他们是在共同的异象下,为着共同的目标,在交通里并在一里一同劳苦。一个人不会仅因全时间服事(即便是在地方召会里服事),就能成为一个同工。真正的同工是在众召会中间跨地方的服事,放下所有私人的利益,在新约团体职事的一个工作里,在与神并与彼此的交通里一同事奉,建造基督的身体(弗四11-12)。任何工人若是不愿意接受那些在职事和工作上领头者的指导,或进到配搭之中,就着定义而言,他不是一个同工。

我们如何辨识该跟从谁?有些人错误地要求一份主恢复里的使徒名单,这个主张是不合圣经且荒谬的。圣经里没有这样的先例。新约圣经清楚显示召会中的领导不是一个固定的职位,如同在一个阶级制度里那样。相反的,我们应该祷告,我们的〝爱在充足的知识并一切的辨识上,多而又多的洋溢〞,使我们〝能鉴赏那更美、不同的事〞(腓一9-10上)。根据这样的辨识,我们该跟随那些向着新约使徒教训忠信的人(徒二42,多一9)。这些人包括像保罗和彼得这样,在众召会的工作和职事上带领的人,也包括那些受他们成全,在同一的脚踪里行的人(林后十二18)。因着众召会里不时有工人吸引圣徒来跟随自己,李弟兄说了一段很重的话,论到如何〝正确的跟随人〞(对同工长老们以及爱主寻求主者爱心的话,英49-66页)。他描述了几个我们可以跟随之人的特征:

1 他应当是一个爱主、为主而活,并弃绝己、天然生命、喜好和野心的人。

2 他必须正确持守整本圣经的完整启示,不加以曲解或使其变形。

3 他必须是一个站住地方召会的独一立场,竭力保守那灵的一,就是宇宙身体的一的人。 (对同工长老们以及爱主寻求主者爱心的话,英49页。)

保罗向腓立比人推荐提摩太时,提到提摩太的一个特征,这该是我们的指引:〝但你们知道提摩太蒙称许的明证,他为着福音与我一同事奉,像儿子待父亲一样。〞(腓二22)。提摩太蒙称许的明证,是他在使徒保罗的带领下忠信服事,以及他跟从保罗的教训和榜样(提前四6,提后三10),他在这些事上受试验并蒙了称许。同样的,我们应该跟从那些为主的权益单纯劳苦,与在职事和工作上带领者同心合意的人,这些带领者将使徒纯净的教训带给我们,他们的行事为人也与这教训相配(提后三14,林后四2,帖前二10,帖前一6,提前四12,林前四16,十一1,腓三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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